當我們提交一件商標申請,就表示申請人已對商標的設計滿意,提交后只需要審查流程的進行等待發證即可??墒怯械纳暾埲?,在獲得核準注冊商標后覺得可能從設計上可以更加美觀又或者字體的形態再改改會看起來更加有線條感等等,因此萌發了想要改動注冊商標的想法,那么修改已注冊商標可行嗎?
根據《商標法》第24條及第49條相關規定,想要修改商標字體元素的,就必須將其作為一個新的商標進行申請注冊,這是為了更好地保護自身擁有的商標權,也能有效避免冒充商標帶來的行政處罰及民事侵權風險。但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注冊人名義、地址等,這種是不被允許的,需要通過辦理商標變更來做更改。
商標內容更改也是有一定限定的,假設注冊商標使用的是手寫體,且是楷體,而在實際使用中需要用到打印體的,并且是黑體的,類似這種變化不大情況下法律是允許的,不過為了保險起見還是不建議輕易的改動注冊商標的字體。
另一種情況是,若申請商標時使用的是以黑白商標提交的,那么在投入使用時更改稱任意顏色是被允許的并不影響其商標專用權。反之若是以彩色商標圖樣提交的,那么想要隨意更改顏色是不可行的。
綜上,一個商標如果進行了顯著性的自行更改,在投入使用中也會被視為是未注冊的新商標,未能受到法律保護,因此不要存在僥幸心理認為,只是稍作修改并無影響,實際上可能帶來后患是無法估量的。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