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異議
商標異議只適用于商標還沒有注冊成功前,如果在商標注冊期間就發現商標被搶注了,那么就要隨時關注該商標注冊的情況,如果注冊失敗了,那么最好自己趕緊注冊;如果通過了初審,進入初審公告,那么可以在初審公告期間內進行異議,這個時間只有三個月,超過這個時間,該商標就算注冊成功了,就不能再提出商標異議了。
2、申請撤銷
自商標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商標所有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注冊商標。對惡意注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如果被搶注者沒有及時發現,這個時候該商標已經被注冊成功了,那么就只能通過商標撤銷來補救了。
3、商標撤三
如果被搶注者發現該商標有連續三年未使用的情況,也可以提出撤三申請,如果對方拿不出證據,也是會被撤銷的。
4、保護其他類別
如果發現有些類別被搶注,被搶注者在進行前三個補救措施的同時,還要記得把其他類別先保護起來,避免其他類別被搶注。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