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未核準注冊卻使用標記,會有什么后果?
在一些產品上,我們能看到商標的右上角或右下角印有標志,這代表著該商標是經過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起到提示性作用,享有商標專用權,未注冊商標不準冒用注冊標記。任何人和企業在商標未核準注冊的情況下,擅自加注標記,會有什么后果呢?
1、未被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在使用中,加注“”或標稱“注冊商標”,既是對消費者的欺騙,又損害了商標管理秩序,視為冒充注冊商標的違法行為,受工商部門監管。
2、未注冊商標在使用中,加注“”或標稱“注冊商標”也有可能侵犯他人的商標權或其他在先權利,如著作權或企業字號權等等,即有被訴侵權的可能。
商標在還未成為注冊商標的時候,可以標注“TM”標記。“TM”代表商標正在注冊,TM標記也可以起到警示作用,告知他人這個商標已經處于申請狀態。不過在這種情況下使用商標,如果侵犯他人的商標權,同樣應該承擔侵權責任。因為商標受理通知書只是告知申請人商標局受理了這個商標申請,并不代表商標已通過審查。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