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怎樣的形式最好?
要想商標注冊首先就是要有注冊的商標存在,還沒有核準的商標注冊,企業可以將其組合在一起進行注冊,也可以將其分開注冊,兩者在商標局注冊的時候情況會有所不同。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需求選擇想要注冊的形式。
我們知道的商標分為不同元素的組合或者獨立元素,文字商標、圖形商標、數字商標、字母商標都可以加入,僅以文字注冊的叫做文字商標,以圖形注冊的叫做圖形商標,那么當文字圖形和字母等多種元素一起注冊的,則叫做組合商標。如果是將組合在一起的商標去注冊,后面這商標也是不能更改的。
但是其實分開注冊的商標對于大多數的企業來說更加方便,除非企業在注冊之前就已經將組合商標運用在市場中而且人們認識到的就是這樣的一種形式,缺少元素都是人們不認可的,這樣的情況下商標申請并沒有什么不妥。不過大多數情況還是分開注冊比較好,組合注冊時候的弊端太多。
商標組合申請比單獨申請的風險更大,因為組合商標在審核時會將所有的元素分開申請,如果有一個元素相同或近似,整個商標都會被駁回,分開申請的商標之間能注冊就順利注冊,相同或近似的被駁回了對其他注冊中的商標沒有任何影響。
組合商標在使用的時候不方便,因為必須要組合使用,位置定了就不能換。而且很多元素一起使用,在某些商品上可能就顯得很復雜,不美觀,也不容易消費者記憶和傳播。反之分開申請的商標在使用時就比較靈活,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組合使用。
此外,在時間上面,組合申請的商標在審核時因為要將所有的元素分開審查,一個商標就要花費很多的時間,所以審查時間就需要更久,審核一個組合標,就相當于審核了好幾個單獨的商標。
而且在費用上面,組合商標如果商標近似被駁回,修改再申請繳納申請費,后期使用時企業只需要使用單個元素,還要單獨申請,費用自然是比分開注冊更多一些的。
所以商標注冊來講,組合商標的申請就是比分開申請困難一些,這也就是為什么很多時候有經驗的相關人員都會建議商標申請都是分開的形式了,畢竟核準之后,企業還是可以將這些商標全部組合在一起使用,與組合商標并沒有什么區別。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